根據《嘉興學院學生課外學分管理辦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關于印發《嘉興學院學生課外學分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2012版培養方案),在校期間必須取得規定的課外學分6學分方可畢業,專升本學生3學分;其中,每個學生必須完成社會調查0.5學分。現将2014級本科生課外學分認定的要求通知如下:
1、2018年1月4日起,每周四下午辦理課外學分的相關認定或咨詢工作,認定合格後課外學生手冊不再歸還本人(包括機電家園部分);如嘉興學院可以完成6學分,不再收取機電家園手冊。
2、課外學分認定主要以審核資料為依據,粘貼證書後必須帶上原件來教務辦認定學分。競賽類的如無法提供證書可提供網上公示的名單,科研類直接提供發表的期刊正文,以上材料均需縮小比例牢固粘貼。當認定無資料、資料真僞無法确認或存在異議時,需提交教務辦統一上報教務處審核;
3、尚未完成任務的,教務辦登記已完成的學分後手冊歸還本人繼續完成其他分值。
4、所有數據分院教務辦統計後會錄入成績,成績提交前未完成者,将無法正常畢業。
附件:
關于印發《嘉興學院學生課外學分管理辦法》的通知.doc
機電工程學院教務辦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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