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學院“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導師制實施辦法
(試行)
為了推進我院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工作,指導學生合理安排學習進程,提高學習質量和效率,加強我院卓越工程師培養質量,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本辦法規定的導師制,主要指在卓越班學生培養的整個過程中,尤其是實踐能力培養上,遴選一些優秀教師對學生進行指導。
一、導師的遴選
入選的導師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工作認真,治學嚴謹,有強烈的責任心。
2)熟悉“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具有較豐富的教學經驗和較強的業務能力。
3)熟悉本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标和培養方案,以及各教學環節的相互關系及全部培養過程。
4)一般應具有副高(含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
5)應具有較強的工程實踐和對外協作能力,雙師型導師優先。
二、導師的職責
1)根據導師和學生的實際情況,由導師制工作領導小組确定導師和學生的指導關系,一般每位導師指導3—5名學生。
2)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導師負責聯系學生的實習單位,同時,導師也是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設計校内指導教師,學生的畢業設計題目必須來自企業。
3)導師在每學期初,根據師生雙方情況制定工作計劃并呈交導師制工作領導小組。可以通過談話、組織讨論、參與課題等方式對學生進行指導,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形式進行。當面指導每位學生每月不少于2次,平時要主動與學生保持聯系。
4)導師應堅持“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和專業培養方案要求,為學生提供指導性、導向性和咨詢性意見。
5)導師應向學生介紹學科專業特點、發展動态及其社會需求,結合專業培養目标,教育、幫助學生端正學習态度,樹立積極的專業思想,幫助學生進行學業進程設計和人生發展規劃。
6)導師應根據不同年級的實際情況和教學目标,采取相應的指導,幫助學生完善學習方法。
7)導師負責指導學生開展社會實踐和科研活動,培養學生的科研興趣、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和社會實踐技能。
三、導師的待遇與考核
1)學院成立卓越班導師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導師的遴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導師任期為2年。
2)學院給予導師每學年2學時/每生的教學工作量補貼。
3)學院在教學基本建設的加分部分,給予導師每學年5分的加分。
4)導師的考核工作按照個人自評、學生評議和領導小組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導師工作實績是主要依據,個人總結自評是基礎,學生民主評議是必要參考,領導小組考核是重要環節。
1.個人自評:導師對本人在聘期内的工作做出全面的總結,認真填寫考核表。
2.學生評議:通過問卷調查、個别訪談、座談會等形式組織學生對導師的工作進行評議,并做出評議的綜合意見。
3.領導小組考評:由學院導師領導小組結合導師個人自評與學生評議情況确認考核等級。
5)導師工作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考核不合格者,暫取消下一輪的導師遴選資格,并停發當年的教學工作量補貼,取消當年的教學基本建設加分。
嘉興學院機電學院
2014-4-2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