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教務處《關于開展嘉興學院申報2023年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項目的通知》要求,各項目組材料(紙質和電子)上報學院教務辦時間截止2022年12月13日上午11:30。紙質申報書要求有一份完整署名和一份匿名(全文内容包括成果材料不能出現項目負責人、導師、項目團隊成員信息)。本次我院共有六項備案名額,采用答辯評審的方式确定項目報送學校。
現将申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别、研究期限:
1.科技創新項目,項目研究期限:2023年6月-2024年5月。
2.科技推廣項目,項目研究期限:2023年6月-2024年5月。
3.科技孵化項目,項目研究期限:2023年6月-2024年5月。
二、學生申報資格
1.嘉興學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不含專升本)。
2.項目團隊成員不超過5人。
3.項目負責人:四年制2021級學生,五年制2020、2021級學生。
4.項目組成員年級不限,2023年9月前即将畢業的學生除外。
5.項目組所有成員隻能主持或參與一項本年度浙江省新苗計劃項目。在研的省級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的學生項目負責人,不在本次申報範圍之内。
三、指導教師申報資格
1.項目指導教師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2.本次申報每名教師限指導或參與指導一項新苗項目。
3.在研的省級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的第一指導教師,不在本次申報範圍之内。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或3或4,紙質申報書兩份及電子文檔,紙質申報書其中一份匿名;)
2.2023年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項目彙總表(見附件5,一份)及電子文檔。
上述材料的電子版打一個文件包,名稱為:項目負責人姓名+項目
五、項目預期成果、結題驗收評審标準(見附件7)
1.申報立項項目預期成果:必須達“合格”标準以上,否則不予立項。
2.項目結題驗收評審标準實行“等級制”,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以此進行項目“計分計獎”。
3.評審等級補充條款:評審“優秀”等級的項目,至少有2項結題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須是項目負責人,評審“良好”等級的項目,至少有1項結題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須是項目負責人。
六、重點注意的事項
1.科技創新類項目原則上應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原則上從當年及前一年度校級SRT計劃項目中擇優推薦申報。
2.凡在省級(含)以上創新創業項目中已立項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
3.申報項目的名稱或研究内容不得與往年申報的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和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訓練項目的名稱或研究内容雷同。
現将答辯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答辯形式:此次評審采用(PPT)現場彙報和專家提問相結合的形式。答辯人應就項目内容目标、項目團隊、項目可行性等方面進行介紹并回答專家提問。在答辯環節(含PPT)注意不能有導師、項目負責人、團隊隊員等信息的出現。
2.答辯時間:學院将于2022年12月15日下午2點進行答辯,每項不超過6分鐘,其中陳述時間不超過4分鐘、專家提問時間2分鐘。請各項目負責人于當日下午2點前将答辯材料(PPT)帶到答辯現場(地點待定)。每組成員指定2位同學到現場答辯,并請項目負責人在12月14日下午5點前到興禮樓(14号樓)207抽簽确定答辯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