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興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機電工程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
一、成立分院轉專業工作機構
為規範學院轉專業工作,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機電工程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和轉專業考核小組,負責處理學生轉專業相關事宜。主任由主管教學院長擔任,成員由學院系部負責人、教務辦、學工辦主要負責人等組成。
二、轉專業的準入條件
全日制一、二年級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請轉入我院,其中一年級和進入二年級第一學期的在校本科生可申請平級轉專業;進入二年級第二學期的非機電工程學院的學生隻能申請降級轉專業。退伍複學學生的轉專業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不得申請轉專業情況按照《嘉興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三、轉專業計劃數
各專業轉入學生計劃數,累計控制在該專業新生入學人數的30%以内,各專業轉入人數具體計劃見教務處網上通知。
四、轉專業錄用的規則和程序
(1)對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錄取實行志願優先的原則,當申請轉入的學生人數不超過我院相關專業計劃數時,直接拟錄取;當申請轉入的學生人數超過我院相關專業計劃數時,以按面試綜合排名從高到低按順序錄取,面試以考察學生的專業發展潛質為原則,考核内容以考察學生對基礎課和學科基礎課知識的掌握為主。有與我院相關專業的特長生優先考慮。
(3)轉專業考核小組确定拟錄取的名單,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内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可實名向機電工程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提出異議或申訴。學院将按相關條件進行再審核,并将審核結果反饋給提出異議者或申訴者。公示期内放棄轉專業申請的學生,不再遞補招錄學生。
(4)公示期滿無異議後,上報學校教務處。
五、其他
轉專業後續管理工作參照學校《嘉興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六、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機電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七、分院轉專業工作監督電話:7584(校内),83647584(校外)